2024年3月11日21时58分,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鑫隆煤业)10#煤北胶带大街4#-10#煤层煤仓(以下简称事端煤仓)产生一同较大煤仓溃仓事端,
日前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发布了《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“3·11”较大煤仓溃仓事端查询报告》。
经查询确定,鑫隆煤业“3·11”较大煤仓溃仓事端是一同煤仓阻塞后,违章采用水冲方法处理阻塞且超定员作业,形成煤仓溃仓的出产安全责任事端。
事端查询报告数据显现,鑫隆煤业矿长、出产副矿长、机电副矿长、防治水副总工程师、安全副总工程师兼安监科科长和运送副总工程师兼机运队队长等6人因涉嫌严重责任事端罪,已被中阳县公安局采纳刑事强制措施。对其他15名责任人提出了党纪政务处置、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处理的主张,其间,鑫隆煤业2人;桃园煤业、腾阳集团4人;中阳县应急管理局5人;中阳县人民政府2人;吕梁市应急管理局2人。
责令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向中阳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入查看;责令中阳县人民政府向吕梁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入查看;责令中阳县委向吕梁市委作出深入查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