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新闻网11月9日讯(福州晚报记者 李志波)“买车找银行借款根本都是自己去办,可4S店要收我借款代办费。”前日,市民陈女士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反映,她在晋安区五四北片区福州永力通一汽群众4S店借款购车时,被对方收了5400元“车贷代办费”。陈女士以为这收费不合理,且4S店没说清收费理由和收费规范。陈女士与4S店洽谈不成,向工商部门投诉。
本年9月,陈女士在永力通一汽群众4S店看中了一款18万元的群众车。两边预备签购车合一起,陈女士发现收费项目里有5400元的“车贷代办费”。“出售人员说,只需处理车贷都要收这笔费用。”陈女士告知福州晚报记者。“但在后来处理借款的过程中,我发现很多事仍是要自己做。”陈女士以为,处理车贷时,还得她自己拿自家房产证去银行典当借款,4S店收这笔费用却没为她供给实质性服务。陈女士表明,4S店方面说不出收这笔费用的法令依据和收费规范。
咨询了法令人士后,陈女士以为4S店收这笔费用不合理,要求对方退款,但遭回绝。所以,陈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。
昨日,记者联系上永力通一汽群众4S店一名姓叶的出售人员。“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不清楚,咱们司理现已处理了。”面临记者的发问,该出售人员先是说不出为何需求收“代办费”,随后又以陈女士的问题已处理为由,回绝了采访。但记者昨夜发稿时,陈女士仍表明,她的问题并没处理。
“按揭手续费”“金融代办费”“征信查询费”……近来记者走访查询了解到,处理轿车消费借款时,轿车出售4S店往往会向顾客收取此类“额定费用”。各家4S店的“代办费”有差异,按购车款的特别的份额核算,少则1000元左右,多则上万元。
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和记者说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二条规则:运营者出售产品,不得违背购买者的志愿搭售产品或许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。“轿车4S店向顾客收取‘代办费’的行为便是一种违背顾客志愿的行为。”工作人员指出,轿车4S店收取“代办费”带有必定欺骗性,这种行为涉嫌违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和《顾客权益保护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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